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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体例对户主的定义

作者:吕有凯  来源:吕氏家谱编辑部  查看:12
 新体例对户主的定义

一、户的概念和户主的定义:

1、平常说一家一户,但是,编修家谱登记时则不同,编修家谱登记的户主,是以一对夫妇为主体的一户,无论与父母或兄弟分家与否,只要结了婚,每一对夫妇都是一个主体户主,即:成年男丁和招婿上门的女儿均为户主,修谱登记时,招婿上门的以女儿为户主。必须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。

2、—家多户的原则:

两代人一家的,子女幼小未婚的只是一户;一个儿子结婚,不论分家与否,就要登记为两代各一户;

若有两个儿子并且都已结婚,就要登记为两代三户;

若有两个儿子,其中一个儿子结婚,另一个未婚的,未婚的也要同时登记为户主,以便亲兄弟排印在一起,未婚的结婚生子后可自行补写夫人和子女。即两代三户;有三子、四子……,以此类推。

3、多子多孙的同上,以此类推。

4、父、子、孙三代同堂的,若孙子幼小未婚,登记父子两代各为一户;孙子已结婚的,登记父、子、孙三代各为一户。

5、一个女儿招婿上门,不论分家与否,要登记为两代各一户。

二、顾名思义,户主编号就是以户主为对象编成一套顺序号码。每一代编一套,均从1开头,同一代有多少户就编多少户号,如最新标准样板家谱的99代共5007户,就从1起顺序编到5007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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